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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實本人身旁就有上述類似的情形,經當事人雙方討論過後其實就可以
畢竟雙方都有責任而不是單方面意思。
我講一個重點為什麼要結婚,因為有沒有結婚真的就是不一樣,同居身分不等於配偶,基於
保護子女父或母都應當有責任於婚姻的維持,若無請你不要結婚也不要有小孩。
而板主所言為何都先有再婚,當然臺灣多數年輕人妳怎麼跟他防婚前教養,婚前教育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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